近日,原平山伟佳红崖谷索道旅游有限公司员工张雪亮(在公司任职四年,于2026年7月15日被辞退)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河北省税务局、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及平山县人民政府递交实名举报信,举报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、长期无价格批文违规收费、涉嫌偷税漏税及违法占用土地等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。


索道设备存重大安全隐患,检修记录被指造假
举报人称,该公司运营的两条索道存在严重安全问题。其中2号索道(位于华严寺)为二手设备,长约480米,配有2个大车厢,但公司未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及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。1号索道(位于五郎庙)长约500米,配有46个游客吊厢及1个检修吊厢。
举报人反映,在职期间发现公司设备检修记录存在造假情况,关键部件磨损严重,但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隐患排查。举报人曾就上述问题向回舍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,但未得到实质性回复与处理。根据《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,运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并保存设备安全技术档案,按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。有游客曾在社交平台反映,2025年五一假期期间,红崖谷景区缆车出现故障无法使用,景区拒绝为游客退票。
长期无收费批文,多次被罚仍持续经营
举报信指出,该公司自开业以来从未取得物价主管部门的收费批文,却长期从事索道客运收费业务。两条索道正常情况下每年接待游客约2万余人,年收入约300万元。
虽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处罚——2023年罚款29万元、2024年罚款8万元、2025年罚款8万元——但举报人认为,依据《价格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的,应责令改正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。举报人质疑目前“以罚代管”的处理方式未能有效制止其违法行为。
被指私印票据逃税,举报人持有实物证据
举报人还指控该公司为逃避税务监管,长期私自印制索道收费票,未如实申报营业收入。举报人称持有该公司私印的票据实物证据,可证实其偷逃税款行为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票据申报税款,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索道站房及宿舍楼被指无合法手续非法占地
举报人反映,1号、2号索道站房、支架基础及职工宿舍楼均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审批手续。其中宿舍楼非法占用林业乔木林场地,此前仅被处以4万元罚款,但违法状态至今未消除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非法占用林地的,罚款额为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。
举报人提出五项诉求
举报人恳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:立即对两条索道进行安全评估,查封不合格设备;重新核定价格违法行为,依法全额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款;彻查偷税漏税及非法印制票据行为,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;查处违法占地行为,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林地原貌;书面回复调查处理结果,并对实名举报信息严格保密。
举报人表示对以上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